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中南政法副教授刘国民为我所律师讲授“律师如何在法庭上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
发布日期:2019/06/03

2019年5月31日,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刘国民教授来所讲授《一箭中的——律师如何在法庭上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

立丰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占传德律师主持了此次活动。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吴畏、陈亮、汪群、余德光及所内律师等50余人参加了学习。

 

“鉴定意见”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委托鉴定机构针对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鉴定意见属于诉讼证据种类之一,是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具以裁判的依据。刘国民教授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及科研成果,就“律师如何在法庭上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进行了精彩讲授,内容详尽具体,深入浅出,实操性强。

 

交流环节,刘教授就参会律师在实务中遇到的问题,耐心地作出了专业解答,让立丰所的年轻律师们对鉴定意见的审查要点、质证策略及法庭发问技巧等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立丰所高级合伙人、民商事法律业务部部长吴畏律师谈了自己的感受:因鉴定意见具有专业性、科学性强等特点,往往成为律师诉讼的难点与痛点,很多律师在法庭中对鉴定意见不会质证、甚至不愿质证。刘教授今天的讲座以案例为切入点,将科学与法律作了完美的结合,为我们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但任何技能的形成均不是一日之功,我们仍需在实务中不断积累与思考。

 

讲座的最后,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占传德律师再次感谢刘教授的精彩分享。

 

 

撰稿丨编辑:熊敏

摄影:吕彦

审核:占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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