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2012年婚姻家庭业务部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2/03/09
研讨主题:《婚姻法》解释(三)

2012年3月2日,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下简称“立丰所”)律师业务指导委员会举办了2012年第一次学术研讨会。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张用江律师主持了学术研讨会,包括立丰所全体高级合伙人在内的近50名律师(兼职律师及部分律师请假未到)参加了学术研讨。
学术研讨会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当天下午2:00—3:50,由汪后新、梁浩二位律师代表立丰所律师业务指导委员会,就各类律师业务文书格式的规范化进行说明、提出要求。与会律师进行了积极研讨,并提出较多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业务指导委员会决定认真吸收大家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各类律师文书格式内容之后,再适时在全所公布执行。

这次研讨是立丰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统一全所律师业务文书的格式和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以及提升律师执业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阶段:当天下午4:00—6:00,受立丰所的邀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张乐喜庭长就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为立丰所律师进行专题演讲。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张用江律师代表大家对张庭长表示热烈的欢迎。

张庭长的演讲分为三个方面:1、《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的《婚姻法》三个司法解释的比较分析;2、当前离婚案件中房产纠纷的类型及其处理;3、对《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的主要争议的评价。

张庭长演讲完后,与会律师纷纷踊跃提问,张庭长一一耐心解释与回答,气氛异常活跃。两个小时的时间,大家感觉意犹未尽,受益良多。

最后,立丰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汪少鹏律师代表大家对张庭长精彩的演讲表示真诚的感谢。他表示,立丰所今后还将继续邀请司法实务界的资深人士来给律师作各种专题演讲,以此提高立丰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执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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