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关文件修改完善征询意见座谈会在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举行
发布日期:2017/07/28
2017年6月30日15:00—18:00,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19号中科开物大厦十六层的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学术报告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湖北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 “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关文件修改完善征询意见的座谈会.
参加座谈会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业务代表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官文生、刑三庭庭长杨志斌、刑一庭副庭长黄琦雯、审监一庭副庭长夏远亮、研究室副主任程皓及审判员赵胜军、郑娟、魏伟、金吕钢、胡芳等。
参加座谈会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业务代表为:刑二庭庭长王艳、刑一庭副庭长袁跃武及审判员曾琳等。
参加座谈会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业务代表为: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须兴。
参加座谈会的湖北省律师界刑事辩护律师代表为: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汪少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长、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用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特聘首席专家、黄石市律师协会会长、湖北鸣伸律所事务所主任方松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凡;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文;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亮;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军;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汉生等。
座谈会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官文生主持。
官文生首先介绍了举办此次座谈会的背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精神,由湖北省高级法院、武汉市中级法院等起草制定了一系列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一系列操作规程和实施办法,由省法院与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这次座谈会,就是邀请本省部分刑事辩护律师,针对这些操作规程和实施办法,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共同探讨如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挥刑辩律师的作用。他指出,在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刑辩律师是重要力量,法官和律师不应该是对立的,二者殊途同归,都追求公平正义。座谈会也是一个刑事审判法官和刑事辩护律师充分沟通、交流的平台,请大家畅所欲言,发表真知灼见。
汪少鹏对此次座谈会在立丰所召开表示欢迎,同时表达了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和省律师协会对这次座谈会的高度重视,并介绍了为举办好这次座谈会所作的准备工作。
座谈会围绕《刑事一审法庭调查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刑事庭审法庭纪律》(征求意见稿)、《关于刑事一审案件判决宣告程序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十个规程和试试办法和指导意见讨论修改。首先由负责该征求意见稿法官介绍制定的背景和内容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然后由参会的八位刑辩律师就该征求意见 稿发表意见和建议。立丰所高级合伙人,湖北省律协副会长张用江律师、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松林律师、湖北省博观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凡律师、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李文律师、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陈亮律师等八位在全省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刑事辩护律师参与了座谈和讨论,结合自己执业经验,就以上十个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独特而精准的意见建议。对一些规定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和不解,参会的法官对这些疑问也及时给予了答复和解释。
此次会谈会,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黄石市法院系统法官和律师的一次深入的沟通和交流,体现法官和律师思想的碰撞,双方畅所欲言,真正实现了官文生法官一开场所希望的,要倾听律师真实的声音,共同推动湖北省“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程。正如汪少鹏律师说的,湖北的法学教育的大省,在诉讼制度的改革中,也应该体现大省的担当,为其他省份做出表率来。
参加座谈会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业务代表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官文生、刑三庭庭长杨志斌、刑一庭副庭长黄琦雯、审监一庭副庭长夏远亮、研究室副主任程皓及审判员赵胜军、郑娟、魏伟、金吕钢、胡芳等。
参加座谈会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业务代表为:刑二庭庭长王艳、刑一庭副庭长袁跃武及审判员曾琳等。
参加座谈会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业务代表为: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须兴。
参加座谈会的湖北省律师界刑事辩护律师代表为: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汪少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长、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用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特聘首席专家、黄石市律师协会会长、湖北鸣伸律所事务所主任方松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凡;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文;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亮;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军;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汉生等。
座谈会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官文生主持。
官文生首先介绍了举办此次座谈会的背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精神,由湖北省高级法院、武汉市中级法院等起草制定了一系列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一系列操作规程和实施办法,由省法院与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这次座谈会,就是邀请本省部分刑事辩护律师,针对这些操作规程和实施办法,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共同探讨如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挥刑辩律师的作用。他指出,在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刑辩律师是重要力量,法官和律师不应该是对立的,二者殊途同归,都追求公平正义。座谈会也是一个刑事审判法官和刑事辩护律师充分沟通、交流的平台,请大家畅所欲言,发表真知灼见。
汪少鹏对此次座谈会在立丰所召开表示欢迎,同时表达了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和省律师协会对这次座谈会的高度重视,并介绍了为举办好这次座谈会所作的准备工作。
座谈会围绕《刑事一审法庭调查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刑事庭审法庭纪律》(征求意见稿)、《关于刑事一审案件判决宣告程序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十个规程和试试办法和指导意见讨论修改。首先由负责该征求意见稿法官介绍制定的背景和内容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然后由参会的八位刑辩律师就该征求意见 稿发表意见和建议。立丰所高级合伙人,湖北省律协副会长张用江律师、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松林律师、湖北省博观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凡律师、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李文律师、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陈亮律师等八位在全省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刑事辩护律师参与了座谈和讨论,结合自己执业经验,就以上十个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独特而精准的意见建议。对一些规定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和不解,参会的法官对这些疑问也及时给予了答复和解释。
此次会谈会,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黄石市法院系统法官和律师的一次深入的沟通和交流,体现法官和律师思想的碰撞,双方畅所欲言,真正实现了官文生法官一开场所希望的,要倾听律师真实的声音,共同推动湖北省“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程。正如汪少鹏律师说的,湖北的法学教育的大省,在诉讼制度的改革中,也应该体现大省的担当,为其他省份做出表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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