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参加首届湖北刑辩律师培训示范班学习、立丰律师事务所受聘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第一批理事单位
发布日期:2017/12/14
    2017年12月10日上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和“湖北省司法厅刑事辩护律师教育培训基地”成立与揭牌仪式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模拟法庭一隆重举行,为期三天的湖北省刑事辩护律师培训示范班同步开班。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各地市律师协会分管刑事法律业务的副会长及刑委会主任等150余名刑辩律师参加成立仪式和培训学习。
 
    这次培训班,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背景下,根据全国律协的《通知》要求,经报请省司法厅领导批准,由省律协刑委会负责策划、筹备与组织,委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具体实施。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汪少鹏律师及立丰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业务部的20余名律师,不同程度地参与了培训班的筹备、组织、协调、联络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分别以正式学员或旁听学员身份全程参加听课及协助服务。

    湖北省法学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武汉市政法委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领导和有关资深教授,一起出席成立仪式并共同为“二大机构”揭牌。

    会议聘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实务界资深人士为刑事辩护研究院的顾问、研究员、学术委员等,聘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胡向阳教授担任刑事辩护研究院院长,聘请汪少鹏律师与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董邦俊教授、副院长童德华教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娄秋琴律师担任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汪少鹏律师还受聘担任刑事辩护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员、培训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立丰所高级合伙人、省律协副会长张用江律师受聘担任刑事辩护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员、培训工作委员会委员。

    立丰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卓创德赛律师事务所等受聘为刑事辩护研究院第一批理事单位。

 
    汪少鹏律师为学员们解读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重点条文内容,涉及刑事辩护理论与实践中的诸多重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戴长林、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顾永忠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康均心教授、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分别为学员讲授“最高法院三项规程”、“刑事诉讼理论与辩护实践中的问题”、“刑事辩护中的刑法适用”、“刑辩律师的职业伦理”。10日晚上,汪少鹏律师与戴长林委员、顾永忠教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娄秋琴律师一起,与培训班学员进行了二个多小时的刑辩沙龙,张用江律师主持了刑辩沙龙。12日上午,培训课程全部圆满结束后,汪少鹏律师还与张用江副会长、康均心教授、胡向阳院长、李宏书记等一起出席培训班结业仪式并讲话。

    通过参加培训班的全程活动,再次彰显了立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浓厚的刑辩情怀。长期以来,立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专注刑事辩护,坚持走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的刑辩之路,通过对刑事法学理论的不断学习和对司法改革、司法实践的不断探索,提高刑辩律师团队的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并力求为促进湖北刑辩事业发展,为推动湖北刑事辩护全覆盖和刑事法律教学、理论研究与刑事辩护实践有效结合等方面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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