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与楚信公证处举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发布日期:2018/09/20

 

 

 

 

 

 

 

 

 

 

 

 

立丰所与楚信公证处举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立丰律师事务所 立丰律师事务所

2018年9月18日下午,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与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以下简称“楚信公证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立丰所新址18层会议厅隆重举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知识产权庭庭长尹为,湖北省公证协会副会长、楚信公证处主任李广峰,湖北省公证协会秘书长张沫,楚信公证处部门主任张黎,立丰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汪少鹏,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占传德,立丰所合伙人王超律师,立丰所行政主管王晶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致    辞

汪少鹏主任首先代表立丰所致辞。他介绍了立丰所的基本情况,立丰所在管理建设与发展方面始终围绕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开展工作,并将立足“新定位、新任务、新要求、新局面”,坚持走创新驱动发展、人才驱动发展、扩张驱动发展的立丰特色发展之路。

他表示,此次与楚信公证处签约合作符合立丰所战略发展要求,开启了律师事务所与公证处之间业务合作之先河,这种合作代表了全省律师行业与公证行业的融合,也是一次管理与发展的创新,其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三点: 

其一、有利于提升公证与律师这两支队伍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够实现公证促律师、律师促公证的效果;

其二、有利于拓展公证与律师业务市场空间,从而推动全省法律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其三、有利于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通过双方业务合作,必将有更多的专业交流机会,能够推进理念,活跃思维,推动行业发展。

汪少鹏主任在致辞的最后,真诚希望合作双方能够通过强强联手,不断拓展新业务,尽快取得实质性的合作成果。

之后,由汪少鹏主任主持了签约仪式的各项议程。

 

Part.1

省公证协会副会长、楚信公证处

李广峰主任讲话

李广峰主任首先简单介绍了楚信公证处(即原湖北省公证处)的基本情况。他表示公证业务与律师业务实质上存在许多交集、重叠之处,律师在许多方面需要公证提供服务,公证在许多地方也需要律师给予支持。此次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有两个主要目的:

一是更加规范化、更专业、更具有目的性,把公证与律师合作的这项工作往深处推进;

二是希望通过与律所、律师的合作把证据链搞完整,把证据效益增强,使之能在法庭上成为一个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的效益更规范更具有指导意义。

李广峰主任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律所与公证处能够紧密合作,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把合作工作开展得更好。

Part.2

省公证协会秘书长张沫讲话

张沫秘书长作为省公证协会代表参加、见证了此次签约仪式。她表示此次签约并非单纯的律所和公证机构的合作,而是代表了湖北省律师协会与省公证协会的合作,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张沫秘书长介绍了公证处与律所以后主要将在证据保全、 强制执行和一些法律产品的打造方面开展合作,并且重点介绍了公证在证据保全方面发挥的效力。张沫秘书长强调公证机构作为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单位,业务上能够作为中间人提供更加方便、公正的证据效力,因此在介入律师取证的方面,公证行业与律师行业有非常大的合作空间。

张沫秘书长希望双方以此次签订合作协议为契机,能够加强法律服务领域的多维度合作,在传统业务以外拓展新的法律服务合作机遇,能够将双方的战略合作打造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样本,能够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能够深入合作交流,就社会新常态下的律所业务与公证业务的融合创新进行深入探讨,能够将律师和公证业务结合起来,共同为法律服务作出贡献。

 

Part.3

签    约

立丰所汪少鹏主任与省公证协会副会长、楚信公证处主任李广峰共同签署了《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与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合作协议》。

Part.4

参加签约仪式的甲乙双方代表发言

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占传德首先代表甲方发言,他表示非常荣幸能够参加此次签约仪式,楚信公证处是湖北省公证行业的标杆,此次能够与之签订合作协议,对立丰所品牌的提升具有重大意义。立丰所也非常重视此次合作机会,特别成立了工作专班,并从各业务部选取优秀律师成立团队,为了更好地为公证处提供服务。他表示,下一步立丰所将重点与楚信公证处开展以下方面的合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二是、加强对合作与服务内容的宣传;

三是、通过具体的活动来促进合作;

四是、要及时沟通总结,适时推出工作成果。

占传德副主任真诚希望在今后的合作中,立丰所能够与楚信公证处共同努力开拓,实现共同发展。

然后,楚信公证处部门主任张黎代表乙方发言。张黎主任首先从律师行业与公证行业的相互关系,此次合作的背景等方面谈了其作为一线公证员的几点认识。

张黎主任表示此次合作是在全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的背景下展开的,正是恰到好处、正当其时。在日后的合作中,作为乙方联络人一定珍惜每一个合作机会,做好业务、学术、各类活动等方方面面的合作工作。

Part.5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知识产权庭

庭长尹为讲话

尹为庭长表示在听取了两方的介绍与代表发言后,深切感受到此次活动,不仅仅是两个机构的合作,而更是代表了两个产业的融合,具有重大意义。

尹为庭长提出双方在以后的合作中需要探讨研究,如何在发挥律师事务所原有的律师见证、参与调解及代理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协议书的执行效力上,和国家赋予的公证处所享有的职权范围进行一个融合。

尹庭长在仔细阅读了双方合作协议,表示内容十分详细,希望以后双方能够将合作制度的理论研究作为一个重点;另外从知识产权审判角度看,律所与公证处的合作也是非常有益的,由于知识产权类案件较难取证,尤其是如今较多涉及的网络取证方面,合作双方也可以作为一个研究重点。

 

Part.6

总结发言

立丰所汪少鹏主任通过今天的活动谈了四点认识:

一是、要高度重视双方合作的意义,公证涉及到民生问题的方方面面,业务空间非常广阔;

二是、律所与公证处合作要创新工作,要从思维、体制、机制、方法等多方面与国际接轨;

三是、要积极推动、推广双方合作活动,要不断宣传、扩大影响,此次合作标志着两个行业、两个产业的融合;

四、加强研究与总结,要充分发挥自身力量,并寻求各方支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研究与总结更好的合作模式与工作方法。

楚信公证处李广峰主任最后表示,公证处与律所进行合作,对于双方理念上和工作方法上的转变都非常有益处,希望在今后的合作中能够共同发展,并预祝双方合作顺利与成功!

 

撰稿&编辑:宋雪瑜;

照片:吕    彦

审核:汪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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