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妇联值班律师成功办理武昌区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发布日期:2018/08/15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作为武昌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指派高级合伙人吴畏、汪后新、刘勋等组成核心律师团队成员,为区妇联派驻值班律师是重要法律服务内容之一。8月10日,我所妇联值班律师李九一从武昌区妇联张主席的手中接到由武昌区居民赵阿姨送过来的锦旗。以感谢区妇联以及律师为其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该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武昌区法院成功受理的首例。

 

 

7月13日上午,焦某的父母焦爹爹和赵妈妈向武昌区妇联求助,控诉其长期遭受其子焦某的家庭暴力,焦某因家庭琐事,对赵妈妈进行殴打、辱骂、威胁,赵妈妈头部、颈部、腿部大面积淤青肿胀、多处软组织损伤,并向区妇联提供了相关证据,当班值班律师李九一对两位老人进行接待并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妇联立即采取紧急性保护措施,将其送到庇护站进行庇护。经核心律师团队对该案综合分析论证,区妇联征询了律师意见,后经妇联研究,决定为两位老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随后,李九一律师为其草拟申请书、整理证据材料。在区妇联的协调下,两位老人在取证过程中,得到了公安、民政、街道办的理解和支持,几天的时间里,报警记录、被打照片、救助证明等证据材料就收集完成。

 

7月30日,李九一律师与区妇联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武昌区法院中华路法庭,该庭金庭长亲自受理此案,法院经过调查,核实情况后,在24小时内裁定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焦某对其父母进行家庭暴力,禁止焦某骚扰,跟踪、接触其父母,焦某如有违反禁令,法院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月31日,为了顺利向焦某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积玉桥派出所特派出两名警官协助法院进行送达。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武昌区法院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给公安机关和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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