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法庭实务技能培训系列之法庭发问
发布日期:2019/10/28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

法庭实务技能培训系列之法庭发问

 

 

2019年10月27日9:00-18:30,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刑辩研究中心”)“法庭实务技能培训系列之法庭发问”在律所18楼1号会议厅举办。

 

此次培训系为贯彻落实立丰所刑辩研究中心第二次会员大会确立的刑事法律业务执业技能研究课题任务、提升刑辩研究中心会员法庭发问的理论水平与实务技能这一会议精神。立丰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刑辩研究中心理事长汪少鹏,高级合伙人、党总支书记、刑辩研究中心顾问张用江,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部长、刑辩研究中心主任陈亮及60余名刑辩研究中心会员律师参加培训演练和观摩本次活动。

 

本次培训活动分为“理论梳理”、“小组讨论”、“模拟演练”、“课堂复盘”、“活动总结”五个单元。

 

第一单元 理论梳理  9:00-10:00

 

本单元由立丰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刑辩研究中心理事长汪少鹏主持,由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部长、刑辩研究中心主任陈亮负责完成理论梳理。

 

汪主任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当前国内主要刑辩专业律所和刑辩专业团队开展业务或专题研讨的情况,然后给大家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师资班开展研讨、课程设计与培训活动的情况,并结合借鉴上述培训模式与经验,对立丰刑辩研究中心开展培训活动提出整体计划与要求。

 

陈亮部长首先先给大家陈述了“法庭发问”的目的与理念,然后结合刑诉法、最高法关于刑诉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法庭调查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为大家系统梳理了“法庭发问”的的理论依据、法律法规、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经过详细讲解后,陈亮部长针对法庭发问中的问题,向大家提出了五大问题,并组织学员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

 

第二单元 小组讨论  10:30-11:50

 

本单元由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部长、刑辩研究中心主任陈亮主持。

 

针对上一单元,各小组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终形成各自的讨论成果,并分别派组员上台对讨论的观点进行陈述、说明。

 

张用江书记结合自己长期执业的实践经验已经具体办理案件的距离,对各小组的观点陈述进行了点评。

张用江书记强调两点,第一、依据刑诉法第37条之规定,辩护人发问的目的要围绕揭露案件中对我被告人有利的事实,辩护人没有查明事实的义务; 第二、庭前沟通的问题中了,对己方证人也要注意沟通方式,一定不要跟对方证人沟通,要规避风险,避免证人因某些原因改变证言内容,那么律师就可能会涉及妨害作证罪或伪证罪。

 

第三单元 模拟演练  14:30-16:30

 

本单元由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部长、刑辩研究中心主任陈亮主持。本单元以互动方式进行,共分为两组模拟控辩双方,分别对被告人、被害人进行发问。

 

两场模拟结束后,学员们分别对公诉方、辩护方发问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点评。

 

模拟演练结束后,培训学员和观摩人员热情高涨、积极互动、畅所欲言,纷纷指出模拟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然后,由张用江书记和汪少鹏主任分别对两场模拟演练进行集中点评。

 

第四单元 课堂复盘  16:50-18:00

 

本单元由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部长、刑辩研究中心主任陈亮主持。

 

经过一天的理论、模拟实践的培训,学员们对于庭审发问都有了自己较为直观的感受,在总结阶段,学员、观摩员都踊跃发言,围绕发问目的与功能、注意事项、技巧、规则等方面共总结了51条“法庭发问黄金法则”,现场氛围活跃!

 

张用江书记对全天的培训进行了整体复盘,其重点指出七个问题:一、发问目的是向法庭揭示构建对被告人有利的案件事实,支持辩护观点;二、吃透案情,能够回忆整体案件事实;要有好的发问就要做到三句话,认真准备、认真准备、认真准备;三、我们所有的90%的发问是对被告人,对证人发问很少,因此我们要跟被告人充分沟通,没有人比被告人更了解事实,我们一定需要被告人配合,与被告人充分沟通;四、跟主审法官尽量沟通关于庭审中己方大致的用时、具体问题等方面,防止庭审中被打断;五、要熟悉发问的相关法律规则;六:列出详细的发问提纲,围绕辩护观点;七、庭审中一定要专注,根据情况随机应变。

 

刑辩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袁建伟表示,首先,自己的研究领域是实体法,在程序法方面有一定的不足之处,所以非常重视今天的活动。其次,依据大家总结、复盘的内容,结合自己办案的感受补充一点,在法庭上没有客观事实,只有法律事实。我们前提要了解客观事实,然后确定一个法律事实构想,依据这个构想来设计我们的发问内容。

 

第五单元 活动总结  18:00-18:30

 

汪少鹏主任最后对活动进行了总结:

 

首先,汪少鹏主任充分肯定了刑辩研究中心领导层及秘书处对于此次培训进行的精心组织、策划,对大家辛勤付出保障此次活动正常举办表示感谢;

 

其次,汪主任充分肯定参加培训演练学员的积极性与表现。参加培训演练的学员几乎都发言并由良好的表现,其中还有多名律所高级合伙人作为观摩员自发参与其中,大家通过一天的培训,头脑风暴、高度烧脑,相信大家都记忆深刻;

 

第三、培训演练获得丰硕的成果。通过一天的培训演练,充分发挥大家的智慧,课堂复盘阶段,共收集学员奉献的51条“庭审发问黄金法则”,形成了成果,可谓收获满满。

 

第四、对于这次活动形成的成果,要及时转换与推广,成果共享。今后还要针对质证、会见、辩论等不同环节进行培训,条件成熟时,要发扬风格,将这些成果向湖北乃至其他地区的律师推广与共享。

 

第五,全体立丰刑辩研究中心会员律师要共同努力、积极参与、携手进步,将已经形成的成果进一步丰富完善。今天活动即将结束,但是我们对于这个发问专题的研讨还没有结束,大家如果有好的想法、建议可以继续提出来,对于培训的方式、流程、课程设计等问题也要不断的修改与完善。

 

此次培训活动很好地体现了立丰刑辩研究中心以重大刑事法律理论、前沿问题与实务技能为研讨重点,以及推动知识分享、经验交流的宗旨。

 

主办方:立丰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

撰稿:谭蛟

摄影:明婧

编辑:熊敏

审核:陈亮、汪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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